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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6
2021
孙晶、苏琳琳:私募基金应如何应对投资人的退出?
在私募投资活动中,如果投资人能够在获取一定利润回报后,顺利退出私募基金,则是圆满完成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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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5
2021
黄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篇六——股东会职权法定与章定之认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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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4
2021
蒋阳兵:房企进入破产后,是否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最高院三个案例的三种判法(不予解除、解除、继续履行)
《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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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3
2021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杨光明:以美国暂缓起诉协议制度为视角——浅谈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
2021年9月22日,孟晚舟同美国司法部达成了《暂缓起诉协议》(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DPA)并经纽约东区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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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0
2021
唐娟娟、贺欣怡:职业放贷人注意了!上海首例发放高利贷入刑案宣判!
2021年11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海首例发放高利贷入刑案,并当庭作出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均判处被告人高某、何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退赔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该案系上海首例以非法经营罪判决的非法放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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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09
2021
黄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篇五——董事会职权之法定与章定
董事会的职权来自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非股东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关,享有公司的日常事务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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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08
2021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杨光明、聂凯:暴雷之后,私募基金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类犯罪?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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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07
2021
蒋阳兵:破产实务——取回权的行使以取回权标的物仍客观存在或相应价款特定化为前提
破产取回权是指财产的权利人可以不依照破产程序,从由管理人占有、管理的债务人财产中,取回原本不属于债务人财产之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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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07
2021
周金才:合同诈骗罪刑事控告指南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深刻变革,社会主体之间被各种法律关系交织着,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也逐渐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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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06
2021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辛小天、郑茂锋:碳交易文章系列之五 | 碳中和债券发行标准探析
2021年2月以来,中国碳中和债券市场迅速兴起,仅半年时间,债券存续规模已达千亿。这与我国实现“30·60”目标所需资金缺口巨大及相关政策出台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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