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北京德和衡律师所高级合伙人王海军律师、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所合伙人李梦律师共同担任“长安慈-环境保护慈善信托”的监察人。该信托项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后首个慈善信托项目,也是环境保护项目与信托项目合作的新尝试。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北京德和衡律师所高级合伙人王海军律师、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所合伙人李梦律师共同担任“长安慈-环境保护慈善信托”的监察人。该信托项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后首个慈善信托项目,也是环境保护项目与信托项目合作的新尝试。